Q1.如果配偶長期有家暴或賭博惡習,我可以直接申請離婚嗎?
可以。根據香港法律,配偶的「不合理行為」
(如家暴、酗酒、賭博等)可作為離婚理由。您需要提供相關證據(如報警記錄、證人),向法院提交離婚呈請。
Q2.我不想與我的配偶離婚。我還有哪些選擇?
如果您與配偶的關係仍然良好且雙方都同意分居條款,那麼分居可能是合適的。然而,如果無法達成協議,則可能需要法院的介入。或者,雙方可以嘗試調解。
Q3.如果雙方想分居,是否需要律師?
非強制性要求,但建議聘請法定代表人,因為他們將協助準備協議及確保符合相關規定。
Q4.香港離婚申請時是否必須列明離婚的原因?
在香港,申請離婚時,申請者需要證明離婚的原因,以表明婚姻關係已經到了無法挽救的地步。根據香港法律,通姦, 不當行為,分居(配偶同意),分居(無需配偶同意),遺棄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
Q5.我要等多久才能在香港離婚?
在香港,結婚後你需滿一年才能申請離婚。你需要出示:
• 呈請人面對極度困苦的情況;或
• 答辯人(申請人或呈請人的配偶)行為出現極度異常敗壞
Q6.如果婚姻不是在香港登記,可以在香港申請離婚嗎?
即使您的婚姻並非在香港登記,您仍然可以申請離婚,只要滿足以下其中一項條件:
• 任何一方在申請日期時在香港連續居住不少於七年;
• 任何一方在申請日期之前的三年內一直居住在香港;
• 任何一方在申請日期時與香港有「實質聯繫」(例如,任何一方在香港擁有資產或在香港工作、曾在香港居住一段時間等)。
Q7.離婚、無效婚姻和分居的區別?
離婚:離婚後,雙方可以再婚。需要注意的是,離婚後某些婚姻權利可能會喪失
無效婚姻:宣告婚姻無效,可視為婚姻從未存在或可撤銷(在撤銷前有效)或被宣告無效
分居:雙方分居,但仍維持合法婚姻關係,並保留各自的權利義務。
Q1.離婚程序需要多長時間?
如果對方不爭議,且沒有涉及其他事項(如子女或財務問題),則可能在3到6個月內完成。
如果有爭議和涉及其他事項,根據案件的複雜性,整個過程可能需要一年以上。
每個案件的情況都會有所不同,具體也取決於法庭的案件數量。
Q2.對方失蹤或拒絕簽法庭文件,離婚還能繼續嗎?
是的,仍然可以繼續。
Q3.我否需要出庭?如果需要,多久需要出席一次?
是的,你必須出庭。如果問題有爭議,您可能需要出庭至少 3-4 次。儘管如此,每個案例都是不同的。
Q4.我聽說法院將批准兩份不同的離婚命令。這些是什麼?
暫准離婚令是初步解除婚姻的命令,意味著法院已認定婚姻關係無法挽回,但這並不代表婚姻完全終止。在暫准離婚令頒布後,雙方需要等候一段時間(通常是六星期),在此期間,所有事宜仍需妥善處理,以便準備進一步的程序。
絕對離婚判令則是最終解除婚姻的命令,這表示婚姻已在法律上正式結束,雙方可以重新開始新的生活。
Q5. 調解是什麼?一定要參加嗎?
調解是一個自願的過程,涉及各方在中立者面前進行談判第三方,即調解人。在調解過程中,調解員將協助雙方解決爭議,例如成功解決,雙方將簽署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的協議
Q6.如果雙方都想離婚,需要做什麽?
雙方可以共同申請離婚,這被稱為聯合申請。然而,雙方需要向法庭證明:
• 在申請離婚前,雙方已分開居住至少連續1年;或
• 在申請離婚前不少於1年,已向法庭提交一份經雙方簽署的離婚同意書,且該同意書未被撤回。
Q1.子女撫養權通常判給媽媽嗎?
法院優先考慮兒童的最大利益。法院根據父母的背景、教育能力、經濟狀況以及與孩子的情感關係來決定監護權。
每個案件都不同,法院在確定監護權時會考慮案件的事實。
Q2.法庭會考慮什麼因素,才會將子女撫養權判給其中一方或雙方?
法庭在判決子女撫養權時,首要考慮子女的最佳利益。具體因素包括:
• 能提供的住所
• 子女的意願
• 兄弟姐妹與雙親同住的好處
• 家庭的宗教和文化背景
• 專業報告(如醫療、學校或社會福利官報告),涉及子女與家庭的關係、居住條件及健康狀況
• 儘量維持現狀
• 雙親與子女的年齡差距
• 雙親的品格、能力和個性
• 雙親的經濟資源
• 雙親和子女的精神健康狀況
Q3.孩子想跟我住,法院會尊重他的意願嗎?
法院將聽取孩子的意願,也會考慮他們的年齡和理解程度。例如,孩子年齡越大,法院在決定監護權時可能會更加重視他們的意願。然而,值得注意的是,法院將優先考慮他們的福利和利益。
Q4.共同管養權和獨有管養權的分別?
共同管養意味著雙方對孩子擁有平等的權利,並且可以對孩子的生活和成長(例如學校、住所)做出決定。單獨管養是指一位父母對孩子的生活和照顧擁有全部決定權,而另一方僅保留探視權。
Q5.如果我有探視權,探視子女時間的安排會是怎麽樣?
探視時間通常分為三種:
1. 合理探視:父母雙方協調的時間,在合理的生活時間內進行,例如避免深夜或上學期間。
2. 自由探視:定義較廣,雙方可能因此產生爭議,通常不建議使用。
3. 有界定探視:具體列明每週幾天、時間段、交接方式及假期分配,詳細規範探視安排。
Q6.離婚過程中及離婚之後,兄弟姐妹可以分開和父母各自生活嗎?
大多數情況下,法院會下令讓兄弟姊妹一起生活和成長,特別是對於年齡相近的兄弟姊妹。儘管法院偶爾會命令兄弟姐妹分開,但這種情況罕見。
Q1.法庭會如何處理或分配夫婦在離婚後的財產?
一般來說,法院會採用 50/50 原則,在雙方之間平均分配資產,除非有正當理由偏離這項原則。法院有權酌情偏離此原則,並會考慮相關因素,包括案件的具體情況。
Q2.我懷疑我的配偶在離婚訴訟期間隱藏了資產?請問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?
在擁有證據顯示對方轉移或隱藏了資產的情況下,您可以向法院申請禁令來凍結和搜索涉嫌隱藏的資產。
Q3.在什麼情況下有權向對方索取贍養費?
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索取贍養費。通常,法庭會考慮多個因素,包括但不限於:
• 雙方的收入
• 婚姻期間的生活水平
• 雙方的財務需求
• 雙方的年齡
Q4.法庭有權發出什麼類型的贍養費(或與財務事項有關)命令?
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尋求配偶贍養費。一般而言,調解法庭會考慮多種因素,包括但不限於:
• 定期付款命令
• 整筆款額命令
• 財產分配(或轉讓)命令
• 授產安排命令
Q5.如果我被要求支付贍養費給對方,我需要支付多久?
子女扶養費通常會持續到他們年滿 18 歲或完成全日制教育(以較晚者為準)。至於配偶贍養費,通常會一直發放到一方過世或接受贍養費的一方再婚為止。
Q6.我在離婚訴訟期間遇到了經濟困難。我還能繼續離婚訴訟嗎?
可以的。離婚不一定需要律師。當然,我們通常也建議您有律師代表。另外,如果您是合資格人士,您是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。
Q7.離婚期間我的退休金會受到影響嗎?
是的。婚姻期間累積的退休金視為婚姻資產,將被分割。
Q8.離婚後,儘管財產登記在我配偶名下,我是否有權分得該財產的一部分?
如果資產是在婚姻期間獲得的,則很可能被視為婚姻資產,並將被分割。
Q9.如果我發現配偶的財務狀況已經改變,而法庭已經頒布贍養費,我該怎麼辦?
如果您是支付贍養費的一方,但因為某些情況(例如被裁員)無法繼續支付,您可以向法院申請減少贍養費。 另一方面,如果您是收款方,而目前收到的贍養費不足,您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增加贍養費。
Q10.離婚後對方不按協議付贍養費,怎麼辦?
您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請,讓對方結清贍養費。如果對方無法證明其有合理理由不支付贍養費,對方有機會被視之為藐視法庭,法庭有權將其判處監禁。
Q11.前配偶經常無故拒絕探視時間,我能拒絕付贍養費嗎?
不能。贍養費與探視權是獨立責任。您將需要繼續支付贍養費。